慶祝中華民國112年青年節,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,籍貫表揚其優良德行籍傑出事蹟,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,鼓勵青年奮發向上,報效國家。
一、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條件:18歲以上,45歲以下非在學青年。(出生日期在民國67年元月1日以後,民國93年12月31日以前)
二、截止收件日期:112年2月22日(星期三)。